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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日期:2012年03月30日 00:00 作者: 点击:

 一、总则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也为了转变学院工作作风,促进公司党政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建立健全集团领导听课制度。
     
二、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一)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每学期至少听课6个学时。
     
(二)分管教学副经理每学期至少听课10个学时。
     
(三)其他党政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
      
三、听课要求
     
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
、教师讲课与员工听课的基本情况;
     2
、教师、员工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
、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后勤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四、听课管理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笔记》。听课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填写《听课笔记》:
     
课堂实际情况分别按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栏目中的指标填写评价结果。同时请认真填写 “评语”栏。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五、听课结果的处理意见
   
(一)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并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二)院教学办公室应对《听课笔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对相应问题及时反映,妥善解决。

(三)领导及同行专家听评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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